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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共同出资的婚房,如何分割?

 今天的这个案例是女方父母及男方父母共同出资,各占一半,付了购房首付款。结果一年后,两人闹着要离婚,这一年房价飞速上涨,两人都不想吃亏,请问这样的情况房子会怎么判呢? 

一、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首付款是男女双方父母出资,那按照出资比例,是男女双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男女双方各占房屋一半的所有权。

二、根据《婚姻法》条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中第四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而只有父母通过全款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对于父母双方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三、在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的情况下:

 

⑴一方要房子的,保留房屋,另一方获得房子现在价值的二分之一现金;

 

⑵双方都不要房子的,拍卖房子,各自获得变现价值的二分之一;

 

⑶双方都要房子的,竞价高者得到房屋,另一方获得最终竞价的二分之一。

 

四、在一方支付按揭贷款的情况下:

 

通常情况下婚后支付按揭贷款,都视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所以,房屋分割时,这部分还款如今对应的房屋市场价值也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